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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帶薪年假休了嗎?男子未休年假獲賠2.9萬余元

        你的帶薪年假休了嗎?男子未休年假獲賠2.9萬余元

        發布時間:2025-07-03 11:02:35    來源:極目新聞

        極目新聞評論員 紀平

        據央視財經報道,呂某是北京一家節能環保公司的員工,依據其工作年限,2020年開始他應享受每年10天的年假,但他在2020年僅休了4天年假,2021年未休年假。

        2022年8月從公司離職后,呂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他工作期間的未休年假工資。法院最后判決,公司支付呂某2020年和2021年的未休年假工資2.9萬余元,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保障員工年假權利就該來硬的

        呂某贏了官司,拿到了2.9萬余元。這錢,是他應得的。帶薪年假,不是福利,是權利。它是法律給勞動者的保障。干活累了,得喘口氣。養足精神,才能干得更好。按照規定,呂某應當休年假10天。2020年休了4天,2021年一天沒休。公司沒安排,就得補錢。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可現實中,多少人的年假成了“空頭支票”?公司說忙,員工就得扛。不是不想休,是不敢提。怕穿小鞋,怕丟工作。忍到走那天,才想起維權。呂某還算勇敢,但更多人選擇沉默。

        別把年假當恩賜。這是法律給的權利,跟工資一樣硬氣。員工不是機器,得有喘息的時候。休年假,不是偷懶,是為了更好地干活。企業總喊“關愛員工”,連法定假期都克扣,這話誰信?企業總說“以人為本”,連年假都舍不得給,那如何保證?

        有些公司算錯了賬。覺得付3倍工資比放人休假劃算??蓡T工心里堵得慌,效率能高嗎?留得住人,才留得住效益。

        呂某的案子,是面鏡子。照出企業的僥幸,也照出員工的無奈。

        法律不能只寫在紙上。監管得跟上,發現一家查一家。企業別想鉆空子,欠的總得還。員工也別慫,該休就休,該要就要。

        別把年假當恩賜。這是法律給的權利,跟工資一樣硬氣。年假不休,賬不能賴。這是規矩,也是底線。

        來源:極目新聞(評論員:紀平)

        編輯:肖苔 陳曦紫

        實習生:王樂樂 鄧俞貝 周沁 白瀟飏

        審核:鄒丹雨

        本文為“荊楚號”作者上傳并發布,僅代表作者觀點。荊楚網提供信息發布平臺。
        責任編輯: 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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