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以“訂單農業”為名設局詐騙農民群眾的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訂單農業”幌子,實施合同詐騙、非法生產銷售假劣農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損害農民合法權益。日前,農業農村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防范“訂單農業”騙局風險的提示》(以下簡稱《提示》)。
《提示》指出,“訂單農業”騙局違法犯罪行為多數有以下特征:
一是選擇小眾品種行騙。食用菌、中藥材、特色畜禽中一些小眾品種的技術門檻相對較高、市場行情波動較大、相關技術標準還不健全,農民群眾不熟悉相關情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是利用互聯網直播虛假宣傳。通過網絡直播吹噓項目“投入少”、“利潤高”、“銷路廣”,有的還炒作“國家級重點扶持項目”、“有機生態”等概念,甚至偽造文書證件、謊稱受政府委托,欺騙性和迷惑性極強。
三是利誘方式花樣頻出。承諾明顯偏離市場行情的回購價格,許諾高額投資回報率。有的通過邀請免費參觀、報銷往返路費、限時促銷等方式,吸引農民群眾實地考察、簽訂所謂“訂單農業”合同;有的選擇少數簽訂合同的農民回收付款,甚至找“托兒”制造履約假象,引誘更多群眾上當受騙。
四是缺乏實體產業支撐。通過租用場地設備,虛構企業“規模大”、“實力強”、“技術優”等假象,掩蓋“空殼”本質,實際既不掌握種植養殖技術,也沒有農產品后續銷售或加工渠道,根本不具備履約能力。有的還惡意注冊多家企業,一旦糾紛增多就將涉案企業注銷、失聯跑路,轉而更換企業名稱和辦公地點,換個“馬甲”繼續行騙。
五是高價捆綁銷售假劣農業投入品。多數不法分子沒有生產經營許可資質,提供的農業投入品質量不達標。不少不法分子高價捆綁售賣無包裝、無標簽、無許可證編號的“三無”菌包、有機肥等產品。有的不法分子提供的農業投入品雖無明顯質量問題,但消極提供技術服務甚至傳授錯誤技術,有意造成減產絕收,將不履約責任推給農民。
《提示》強調,農業產業周期較長,面臨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利潤率有限,凡宣稱“一本萬利”的種植養殖項目,“陷阱”的概率往往遠大于“餡餅”。請廣大農民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對高額回報不輕信、對熟人介紹不盲從、對宣傳炒作不跟風。
《提示》建議,簽訂訂單農業合同、從事特色種植養殖前,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甄別,防范風險:
一是向當地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等咨詢相關企業宣傳推介的技術模式是否可行,學習掌握從事相關產品種植養殖所須具備的場地、環境和技術要求;
二是通過網絡搜索等渠道深入了解相關農產品的市場行情、農業投入品價格是否合理以及相關企業是否有負面輿情;
三是通過中國種業大數據平臺、中國農藥信息網等查詢相關企業是否具有生產、經營資質,相關農業投入品是否屬合法產品。對相關情況有疑義的,可以向所在地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咨詢,謹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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